Q: 律師你好:
我們診所是獨資,我們有雇請負責醫師
診所掛名負責人是一名負責醫師
但出資者另有他人
但這位負責醫師有欠國稅局錢約150萬
請問:
這樣對我們診所是否有影響呢?
我們是否要去公證呢?
(公證該醫生實際上為本診所所雇用)
謝謝你!
A:
[quote:7279f1a6df="蔡文靜"]律師你好:
我們診所是獨資,我們有請負責醫師:診所掛名負責人是一名醫生是負責醫師,但出資者另有他人。
但這位負責醫師有欠國稅局錢約150萬,這樣對我們診所是否有影響呢.我們是否要去公證呢?
公證負責醫師實際上是我們雇用了
謝謝你![/quote:7279f1a6df]
你好,由於您的說明不甚清楚,可否請您敘述詳細再行提問,謝謝。
A:
蔡小姐您好:
用公證文件證明該負責醫師是診所的受雇人,不但不能解決醫生欠稅可能帶來的問題,還可能會衍生更多問題(包括旦不限於違反醫療法及偽造文書的刑事問題等)。至於本案處理方法,宜於瞭解細節後,特別是該醫師與貴公司狀況,始能給予適當建議。
以上淺見,僅供參考。
林忠義律師
創越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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