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想請問一下合約書的問題
假設A公司請B公司製作網頁系統
A會給B股份
但假如A跟C公司合併的話
B仍然是屬於A公司的,股份也是維持A公司那部分的
像以上這種情形,合約書該怎麼寫?
(內容須包括B公司的權利及義務,或是有可供參考的合約範本嗎?)
謝謝您的回答
A:
您好:
原則上,A公司除非有庫藏股,否則A公司不可能會給B公司股份,因此,您所述的問題,應該是A公司原應給B公司的報酬,轉作B公司向A公司的股東購股款,或者是A公司辦理增資的股款。但如果B公司是A公司的股東,原則上如都是普通股,而非特別股,則B公司的權益與A公司其他股東應該一致,不可能有不同,所以不了解您所提"B公司的股份維持A公司那部分"是何意思?是指股數比例一樣?還是只能享有原來A公司股東可得的權益?
因為您所陳述的事實,要以法律及合約架構出來,可能還有很多地方需要澄清,且本網站不提供合約的撰擬服務,如有任何問題,尚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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