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們公司之前和某科技購買 ERP 的軟體使用
並且簽定一年的維護合約
可是對方在最近的軟體更新當中把一個功能給取消掉
打電話去問為什麼更新完功能不見
對方就說那是個BUG必需修正
可是維護合約裡面只有提供電話諮詢和更新新版軟體
請問我能否要求他們把那個功能烣復?
因為少了那一個功能將造成公司相當的不便
麻煩您了 謝謝
律師
A:
洪先生您好:
依上所述,該軟體科技公司應依契約負責修正BUG,此涉及瑕疵給付、不完全給付等契約責任,惟該爭議似非有甚大訴訟實益,故建議您仍應先要求該公司自行修正或協調解決,若該公司仍拒不置理,乃再考慮以訴訟方式解決,僅提供以上意見供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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