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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止合約是否應簽立書面?


劉OO 發問於 2007-11-20 | | 其他

Q: 律師您好~


本人從事室內設計業
之前承接一設計案與業主簽訂設計合約
雙方約定先支付3成簽約金
待所有設計圖面完成再支付尾款
先前已先收了3成簽約金,今設計圖面已完成約9成
但業主欲終止合約並願意支付部分尾款(金額須待雙方協議)


請問終止合約是否應簽立文件?
內容應如何書寫?
可否提示範本以供參考?


謝謝您的回復

瀏覽人數:2881

A:  您好,
終止合約當然雙方能以書面最佳,只要載明基於雙方的意思終止或解除哪一個合約,雙方已結清款項,並放棄其餘之請求,應該就差不多了。
若有疑慮,可考慮雙方去公所寫調解筆錄,這樣他們會幫你們處理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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