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請問他人擅自以本公司之公司章在其支票背後蓋章背書
但該票據跳票
目前本公司收到法院來的通知(調解委員會)
1. 不知本公司該如何舉證與我方無關?
2. 是否會有相關的法律責任?
謝謝您的回復!!
A:
一、(一)若係公司章遭盜蓋,舉證較為麻煩。建議仔細思考有無人證(ex:當時在場)或物證(ex:錄影)以為證明。(二)若係他人偽刻 貴公司章,舉證則較簡單,只須出示公司現有印章之印文加以證明即可。
二、若係遭盜蓋但又無法證明,依法恐須負背書人(依照支票文義擔保付款)之責任。
三、調解程序尚不需為相關之舉證,原則上初步說明以儘量取得對方諒解;若調解不成,案件方會送由法官處理。
李慧芬律師
誠一國際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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