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公司沒有說不可以用msn
但MSN卻被監控
因個人利用msn把一些發洩工作不順情緒
以及與朋友之間的私人對話,或說到公司一些壞話
例: 那個死小孩又在哭了、真的很想把扁他、又要倒一家公司了因為惹到我之類的話
但是我都沒有說出名字
但公司發現了之後,公司做出提告動作
我想請問
msn對話內容可以做為法律上的證據嗎?
這有公司有侵犯到我的個人隱私權嗎?
謝謝您的回復
A:
您好:
MSN的對話內容,如可證明是真的,也有可能變成呈堂證據。
您可能要爭執的是:相關內容是有關您個人對朋友私密間心情的疏發,並未有事實上針對任何人或公司的惡意,也沒有作出任何實際的動作,並未構成任何刑事責任。
另如公司並沒有明文說不可使用MSN,卻私下監視,是有可能會侵犯到您的隱私權,除非公司可以證明是有正當理由的情形下監視,且很多公司的工作規則應該有影涉到員工工作時間不可以處理私事或不可公器私用等...
希望以上對您有幫助,如有任何問題,尚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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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chern@omniservice.com.tw
Tel: 02-880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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