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事由如下:
我今年3月跟銀行協調更改還款金額方式
行員當時說無法申請,我跟他說我快撐不下去了
行員說那你先不要繳錢,6月份再申請
於是我3月到6月都沒有繳款
6月我帶著我的保證人一起到銀行辦理更改還款方式
我跟保證人簽了名蓋了章,也在當月繳了一期款項(更改後的金額)
就在七月快底時,我的保證人收到了銀行寄發的催收文件
於是他趕快告訴我有沒有繳錢
我立刻請他拿文件給我看,並趕快查看銀行戶頭裡有無匯款金額
結果發現匯款未完成,於是趕快打電話給行員問她們怎麼辦
行員跟我說還可以繳款趕快繳
於是我當下立即匯款並打電話告知行員我讓銀行就扣款
但沒幾天我也收到銀行發出催收文件
(原因是銀行第一次寄出時家裡或公司無人簽收退回給銀行了,於是銀行又寄出一次)
當月6號(每月繳款日期)我又匯了款了
但沒多久(9月4日)我收到銀行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文件
我覺得很納悶,打去分行問行員
行員說我的案件已轉到催收部門,要去問她們
於是我邊問邊查看銀行戶頭裡是不是又匯款沒成功
結果發現錢在戶頭裡銀行根本沒有扣
我打去催收部門,她們說她們無法看見分行銀行戶頭裡是否有錢匯入
也跟我說9/14她們已請法院要到我家查封我的房子
我說我有繳款為什麼要發支付命令
催收部門跟我說我的案件(更改還款金額)根本沒有過
我就覺得奇怪,於是又再打電話問一下分行行員
行員說我的案件已到催收部門她們無法處裡
於是我又打電話去催收部門詢問到底怎麼回事
催收部門主管告訴我說房子一定會被查封
至於你的案件你應該找分行協調,看是不是哪裡出了問題
於是我又打電話去給分行行員,行員說他會幫我處裡
他還說我一直佔著他的電話怎麼幫我處裡
我氣死了,下午我找保證人一起去分行了解情況
一開始我的保證人問他案件怎麼會這樣
行員不耐煩兼奸笑回答問題
最後說了一句"你的案件當時又不我負責的"
我火了拍了桌子還跟行員說你兇什麼
結果他一直對我們咆嘯,直到主管出面協調
但主管出面結果還是一樣
我覺得如果當時更改還款金額案件沒過
銀行是否要告知還款人,我還每月一直在繳款(更改後的金額),
再來那我不就3月到9月都是沒繳款的,銀行8月份未扣款
是否我就要每次匯款都要每次打一次電話給銀行說我匯款了銀行該扣款囉
如果真是這樣律師你提到~
(建議我跟銀行協商將逾期本金及利息繳清,請銀行撤回執行,這樣對我最有利。)
但我算算如果3月到9月就要30多萬呢
而且我6月到9月的繳款金額不是都白繳了,這樣對我不公平
法務催收部門接到我的電話還說我有誠意要解決還款
我不是沒繳錢收到支付命令才打電話給催收部門也
我是收到支付命令覺得奇怪才打電話的也,請不要誤導
我9/10(20天內)向地方法院申請異議了
我不知道9/14法院會不會來我家貼封條,我覺得很不安
銀行一直想查封我的房子,對於我有繳錢完全冷處裡
我不是蓄意惡意不繳款,而是有繳款還遇到這樣的事
律師可否告訴我我該怎麼辦?~
謝謝您的回覆
A:
一、如果你房子沒有設定抵押權,9月14日只是假扣押執行但不管是執行抵押權或假扣押執行,都不會受到你支付命令異議影響,但請特別注意,支付命令異議以後變成一般訴訟程序,須補繳裁判費,如果你敗訴或跟銀行協商,這些裁判費都要由你負責。
二、除非你能證明行員叫你先不要繳錢,否則你確實已經逾期喪失期限利益。
三、還是建議你好好跟銀行協商,看能否將逾期本金及利息繳清,請銀行撤回執行,這樣對你真的比較有利。至於你6月到9月的繳款金額不會白繳,都會抵沖你的貸款利息及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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