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三兄弟50年前分家產時,大哥有塊地潛力比較好,其他兩兄弟也想要,
因此三兄弟議定,二弟、三弟各拿出一塊地給大哥來各換取大哥該地的1/3持分。
50年來二位弟弟提供的土地均由大哥使用,大哥的那塊土地的所有稅費、整理相關的勞務及費用也都由三兄弟均攤,
但長久以來大哥的土地持分、兩位弟弟拿出來的土地一直都沒有過戶產權,仍是各自在自己名下。
如今大哥生病去逝,由於一如預期大哥的土地增值較高,因此大哥的兒女們拒絕土地交換相關的產權過戶。
請問在台灣的法律之下,兩位弟弟有什麼方法可以爭取自己的權益?
A:
您好,我處理過類似的案件
1、您可以委任律師,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以繼承人為被告,要求移轉過戶
2、因為沒有留下書面證據,訴訟難度高且複雜,建議委任律師進行訴訟,並做好蒐證及規劃
3、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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