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你好~
我因車禍理賠到豐原市公所辦理調解
經調解成立,並將調解書送台中地方法院核定了
但對方堅不履行調解書內容(賠償金額3萬元)
請問我應如何處理才可拿到賠償金?
是否可告知詳細辦理流程呢?
謝謝您的回覆
A:
一、調解經法院核定以後,就與確定判決有同樣的效力,因此你可直接以調解書聲請法院民事執行處強制執行對方財產。
二、聲請強制執行前,如不知債務人財產,可先向國稅局查詢其財產資料;或聲請法院查詢其勞健保資料,扣其薪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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