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請教您
公司章程中如有規定違反或觸犯需負賠償責任
那此規定具有法律效力嗎?或是有無違法?
例如:員工如有偷竊的行為需賠償二十倍。人員如果履犯需賠償五十倍。
謝謝您!
A: 台端所敘之「公司章程」,應為工作規則。工作規則苟無違反強行法規定,仍屬有效。惟工作規則必先經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之,始生效力。若不合前開要件,「偷竊須分別賠償二十倍與五十倍」之規定,自無拘束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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