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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跨境糾紛.國際貿易.兩岸法規 追討國外帳款問題

追討國外帳款問題


賴OO 發問於 2007-08-24 | | 傳統製造業

Q: 律師您好:


本公司為生產製造商,生產之貨品出口到國外
但國外往來的公司倒閉,未能收取貨款成為呆帳
請問該如何處理及如何追討?
如認列呆帳有何程序該怎麼做呢?


謝謝您的回覆!

瀏覽人數:4471

A:  您好,

因您所述事實並不完備,僅初步提供意見如后:

1.因您的國外往來公司倒閉,未能收取貨款,變成 貴公司的呆帳,如該國外公司有進入破產程序或清算程序, 貴公司應依當地法令,加入債權團,才有可能分配到債權,且如對方公司否則 貴公司的債權, 貴公司尚先取得勝訴的執行名義,才有資格加入債權團。而取得勝訴的執行名義的方法,一般要看契約有無事前約定訴訟地,如無約定,則 貴公司可能就要到對方公司所在地依當地法律,進行法律訴訟,取得勝訴的裁判確定,才可算是拿到執行名義。

2.如對方公司未進入破產程序或清算程序,一般可以先發函催告付款,如無效果,再循訴訟程序解決。

3.另目前有國際性的應收債權買入的單位, 貴公司或可與之洽商以買斷或比例分帳的方式,或可獲得部分清償。

4.公司要認列呆帳之前提,應先有將本項收入預列應收乙項,如取得執行名義後,方可將此應收認列呆帳扣抵收入,詳細認列方式,請再與會計師確認。

暫覆如上,如有任何問題,尚請不吝來電賜告。
(Tel:02-8809-1122;Email:wchern@omniservice.com.tw)

順頌 商祺!

陳麗雯律師 敬上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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