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大律師
在民事案件中
若對造所提之錄音為拼湊合成
請問是否已構成偽證?
我方是不是可提告?
請律師不吝解答 感激
A:
所謂「偽證」,是指證人具結,卻為虛為不實之陳述,錄音帶為拼湊合成,你應該主張其無證據能力,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第 168 條 (偽證罪)
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