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近來被一個問題困擾...請各位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人幫忙
前幾天我在某個公開的交易論壇 PO上我要賣的東西及價錢
在論壇上有所謂的私人訊息
可以作為論壇會員與會員之間溝通、交易的橋樑
於是有不少會員傳來私人訊息要購買我的東西
但是也有人(下文皆稱A君)直接在我的版面上回文說要購買
我對了對時間點(以該論壇時間為準)是一位傳來私人訊息的會員先訂購的
所以我把他視為購買者
但這時A君說是他先訂的
因為其他人都沒有在版面上直接回文,要以版面為準
我回應告訴他,已經有人用私人訊息比他早訂了
所以他不是第一位訂購者
接著A君回應我說,我這樣的作法是詐欺
他可以把我的版面上的資料印下來到警局作筆錄起訴我
(意指A君在版面上是第一位訂購者)
他還說只有公開版面的資料可以做為舉證
其他email或是私人訊息都沒有辦法當作證據
後來他先採用了在交易論壇上對我"以私訊交易的行為"發起一篇違規的文章
希望其他會員來評論這件事情
但其他會員也認為以私訊交易並無不妥
我把第一時間傳來訊息的人士為訂購者也沒什麼不對
但是他卻說其他會員是在硬ㄠ...
接著,他就說他已經在警局完成筆錄
一年內保有起訴我的權利
他說他還有證人
民法上,在公開媒體上的交易就是受到保護的..之類的話。
請問一下
我這樣的行為真的有構成詐欺或是其他罪名嗎?
老實說我的法律常識不多
查了相關的法令,也沒有辦法確定我到底有沒有觸法
所以請各位幫我解答一下!感謝!
另外,A君也傳來訊息告訴我
他說他這樣做是在冷處理
在公開化的狀態下,可以被當作直接證據(定罪性的證據)!
說我詐欺之類的話...令人覺得不悅
且造成我的不安
請問這樣我可以控告他恐嚇嗎?
謝謝您的回覆
A:
一、提問人所述之論壇交易流程不是很清楚,但詐欺是要有使人陷於欺罔及交付財物之行為,案例中A君並未交付財物(貨款),提問人也未要交A君交付財物,因無任何詐欺犯行。
二、在網路上將商品標上售價,是要約或要約之引誘,有不同情形,但縱然買賣契約成立,違約不賣,也只有民事債務不履行責任,並非詐欺(除非你收了人家的錢,卻不交貨)。
三、「警局完成筆錄,一年內保有起訴我的權利」等等,沒有任何法律依據,跟法律規定也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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