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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謊會犯偽造文書罪嗎?


柯OO 發問於 2007-08-03 | | 商業流通業

Q: 律師您好:


我有位同事與多間銀行有債務問題
所以銀行的人都會打電話到公司找,實在是不勝其擾!
後來經由該名同事的請求
只要有銀行的人打電話到公司
我們一律回答該名同事已於七月初離職
但實際上該名同事還是在職的
大約於七月中
某銀行的人再次打電話找該名同事
雖然我們仍一律回答:離職
但銀行的人卻說同事的勞健保仍加在公司未退保
我們騙他的通話記錄均有錄音,可以告我們偽造文書罪!
但我們真的不知道說離職會是這麼嚴重的情形


請問律師
這樣真的犯了偽造文書罪嗎?
其刑罰是如何呢?


還有該名同事有提到
銀行需經由法院認證才能從銀行帳戶扣除欠款
而且只扣薪資的三分之一
但那間某銀行的人卻告訴我同事
因為我們是那某間銀行的薪資轉存戶
所以他們有權利不需經法院就可以全額扣款
請問律師,該銀行真有其權利嗎?
(因為同事說該銀行之前已有扣除同事約三分之二的薪資,所以同事才會提這個疑問)


可以請律師回答我這二個問題嗎?
我這陣子被這個問題搞得心情起伏非常的大
因為我們並沒有任何惡意去說這個謊言


  請您回答我吧!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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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一、單純說謊(對一般人或銀行)並不違法,尤其是你們又沒有製作不實文書,更不可能有偽造文書罪。
二、如果該人已經離職或未在職,卻加入公司勞健保,反而會構成業務上文書豋載不實罪。
三、哪不是全額扣款,而是抵銷(因為在銀行有存款,又同時有負債),銀行本來就可以不經過法院扣押命令,自行抵銷(以同一家銀行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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