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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公司欠薪惡性倒閉,聲請支付命令?

公司欠薪惡性倒閉,聲請支付命令?


小O 發問於 2007-08-01 | | 其他

Q: 公司欠了員工數月薪資,某天上班發現大門深鎖,已經人去樓空了。勞工局的調解,公司也沒人出席。目前打算跟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再憑此跟勞保局辦理薪資墊償以取回部分薪水。現在的問題是:公司雖然未解散,登記的營業所仍在原地址,但是老闆跑了所以房東已經把辦公室出租給另一間公司,管理員也拒絕幫我們公司收任何法院文書。而支付命令需合法送達才生效,這種情形下,該怎麼樣才能使支付命令生效呢?查法條得知支付命令不可用「公示送達」但可用「寄存送達」,在管理員不肯簽收的情形下,可否請管理員告知郵差用寄存送達,貼單子在門首再寄存警察局的方式來完成送達?或是會被認為公司已遷移不明而退回該支付命令呢?
如果以上不可行,有無除了支付命令以外的方式可以拿回薪水?
非常感謝您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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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一、該地既然已非公司營業所,縱「寄存」也不發生送達之效力。
二、建議改用起訴方式(裁判費用約百分之ㄧ),可詢問勞工局是否可申請勞工涉訟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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