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事由如下
我是從事貨運工作的
去年5月和一家公司簽訂運輸合約
當時內容有一條是二年內不論油價如何調整
運費一樣不作調整以及二年內不得解約否則需賠付違約金
去年五月的柴油單價是23.5元
但現在已經漲到25.3元,漲幅快將近10%了
跟該公司反應是否可以補貼油費
該公司卻以合約的內容說當初就已經有說運費不隨著油價調整了
而且如果我們不再承運還要賠違約金
但油價一定還會上漲,現在光油錢就快吃不消了
請問當初簽訂該合約,是不是就應該照著合約承運到期滿還是可以有什麼解套的方法?
謝謝您的回覆!
A:
您好,
1、合約既然已經約定不能調漲,原則上就沒有調漲的空間。
2、除非你能證明這是訂約時所想不到,符合情事變更原則,而請求增減款項,但這種主張成立的機會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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