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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設定擔保期間可以辦理過戶嗎?


EOOOO 發問於 2007-06-30 | |

Q: 律師您好: 


請問房屋被設定第一順位債款、第二順位連帶保證人擔保品這段期間是否可以辦理過戶呢?


謝謝您的回覆

瀏覽人數:3511
鄭華合

律師

盛達聯合律師事務所

A:  抵押設定不影響所有權之移轉,但抵押權會隨同移轉。

A:  依據民法第867條之規定:
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得將不動產讓與他人。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

依上開民法第867條之規定,由於抵押權具有追及之效力,故於抵押權設定後,仍可移轉不動產,只是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會跟隨該不動產一同移轉給他人。

因此,您的房屋雖然有設定抵押權,還是可以過戶給別人,房屋上的抵押權不會有影響,但會隨同房屋一起移轉給別人,也就是說,別人會取得存有抵押權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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