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和人合夥但因理念不合公司停業
可是合夥人目前還是繼續在原地方營業
原來的公司電話號碼也繼續在使用
可是因帳單名稱都沒有更改
請問所積欠的電信費對原來是公司負責人的我有何影響?
謝謝您的回覆
A:
您好,
本件還是要先確認繼續營業是以何人、何名義營業?原來的公司如何處理?
為何原來的電話會由他人繼續使用?
先確認相關的關係,才能正確適用法律,目前的題意並不清楚,無法提供好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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