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一年前因為透過網路交友認識一個網友
我們在來往期間不斷遊說我投資他們的園區
"九層嶺育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九五公字第09501851
營利事業統編70630797 ,資本額3.8億
告訴我他們是間合法的公司
且他們因為要轉行為養生事業需要資金
所以要我投資買他們的未上市股票
最後我並沒有買
但近半個月前在網路上認識一群因同樣手法而被騙的網友們
都是請他們用貸款而買他們公司未上市股票
有簽署合約書
但在領完了他們的錢後
就避不見面
連一些關於公司的消息都沒有
唯一知道的是近來仍陸續有人上當....
想請問律師這樣的行為是否構成詐欺呢?
謝謝您的回覆
A:
您好,
如果對方所說的相關投資都是虛偽,則應該是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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