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上個月在十字路口因對方闖紅燈我煞車不及而相撞(汽車對汽車)
一開始對方就在警方面前承認錯誤,也願意賠修車錢.
但整個過程就是一直拖,一下說保險公司會跟我連絡,
一下說他們公司的人(出公差)會跟我連絡,事後證明都是騙人的,
等原廠的估價單一來馬上翻臉,說自己沒錯沒有闖紅燈,法院也不見得會判他要賠.
接下來就避不接電話.
只好請警方送調委了.
因為整個過程都是我一直主動跟他連絡,撞車後他連一句對不起都沒說,
我則生活起居陷入大不便,沒有交通工具,出門要請人載.
我自己也失眠煩躁到去看精神科,醫生說是車禍創傷症候群,要吃藥1,2個月.
我想請問這樣的話除了修車費,我可以求償精神賠償嗎?
因為我的收入是買賣股票(無固定收入),這陣子完全無法買賣,腦中想的都是撞車的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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