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與姊姊共同擁有一間房子
姊姊拿房子向銀行代款一筆錢
為了解決姊姊的債務決定將房子賣了
但是姊姊除了房子抵押的部分
還欠銀行信用貸款部分(未設定房屋抵押部分)
現在房子要交屋了銀行卻說要連信用貸款的一起還才可以
這樣何理嗎要如何應對
可以告銀行嗎
A:
您好,
我不知道房子拿去設定的部分是你姐姐的持分還是全部,若是全部,恐怕你要告銀行也告不贏,因為當初向銀行辦理貸款設定時,契約一定會寫擔保一切債務,當然,要銀行出具清償證明書及塗銷同意書,就必需把錢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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