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緣由如下:
由於我們的退貨糾紛我們已提出產品瑕疵主張
但我記得有一條是若產品證實有瑕疵可主張合約無效或主張減少產品價金
請問這是不是指我們若無法主張合約無效請求對全數貨款退還給我們
那我們可以請求減少貨款金額對嗎?
那可以請求減少多少呢?
不知道是民法還是公平交易法中的那一條條文可否告訴我一下
以上問題謝謝您的回覆
A:
您好,
你說你記得,是指合約的約定還是指法律的約定?
若是然買賣合約的約定,物有瑕疵當然可以請求損害賠償、減價或解約或請求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請參閱民法第359、360、364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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