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事由如下:
日前看到王又曾事件,公司的財務部門皆被拘提到案說明。
看看目前自己的狀況,不禁擔心不己
因公司目前資金週轉不盡理想
老闆努力的尋找金主,想幫忙公司
看能不能對營運狀況加以改善
因此在金主要求查看財務報表時將報表內容加以修改
並無將資金缺口全部展現,使金主能入股
但一旦金主入股後,一定會在查帳時看見實際的狀況
也一定大發雷霆,將資金抽回、甚至提起告訴
老闆一直告訴我們,如果金主詢問就說是老闆說要這麼做帳的
請問:
1、財務部門成員是否也會遭到被告的波及?
2、若真的被告,其罪名是否成立?是否有刑責?
3、還有我是不是要趕快離職,如果說我現在離職的話,是否會有刑責追溯的情形呢?
A:
一、財務報告的不實,將有違反商業會計法及刑法業務登載不實之偽造文書等刑事責任,知情參與者皆有責任。
二、如果是在財報實在的情況下離職,當然沒有責任,但是一但有所不實,相關財務部門人員,於司法訴追時,將有刑事責任。
三、若未能拒絕違法行為,唯一方法就是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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