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各位法律大神好,家裡最近賣房。
簽約時買家照理應該要帶40萬定金,但對方只賣房定金簽約時沒有全額拿到,解約的話,其他的錢還能跟對方要嗎帶了10萬現金,其餘30萬有在條約上備註,在3/10前付清。
但條約中也有提到需要在10日內讓樓下鄰居同意此房做工程,否則<無條件解約>
因為沒有成功讓鄰居同意,所以目前對方不買了,那定金剩餘的30萬還能拿到嗎?
不確定那個<無條件解約>是針對此張合約上的所有內容,讓還清剩餘30萬無效化;還是買房交易無條件取消這件事。
再請各位大神解惑了,小妹感激不盡????????
A:
您好,本律師擅長處理房屋買賣問題
1、無條件解約是指可以解除買賣契約,所有條款都解除,而不是無效
2、定金已經付了就可以沒收
3、但還沒拿到的定金也不能拿了
4、如果有其他問題,可以提供完整買賣契約,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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