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想請問各位律師,最新要買房發現有一個地點還不錯,但是售屋網上面的使用分區是(乙種工業區),不知道能否作為營業(辦公室+倉庫)用途,行業別是醫療器材販售(營業細項:批發、零售)/有限公司型態,跟是否能夠合法營業登記?
先提前謝謝律師回答!
A:
您好:
關於營業地點涉及土地使用管制(土地部分)、建築法(房屋部分),故能否作為零售場所、辦公室、倉庫須同時符合上開兩條件,而都市計畫規定視各直轄市、縣市規定,例如: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
一、建築法部分,使用執照用途應為B類商業、G類零售;
若為C類工業,則您必須有生產設備,而零售等僅能占2/5以下。
二、土地使用管制(都市計畫法或區域計畫法)
以臺北市舉例,醫療器材零售屬第十九組:一般零售業甲組(十六)醫療用品(一般家庭日常所需之醫療用品與醫療耗材)及一般環境衛生用藥。而第十九組不能於第二種工業區營業。
請注意,應視各直轄市、縣市規定而定。
以上說明僅供參考,如有任何疑義,再請與我們聯繫、諮詢,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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