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各位律師,最新要買房發現有一個地點還不錯,但是售屋網上面的使用分區是(乙種工業區),不知道能否作為營業(辦公室+倉庫)用途,行業別是醫療器材販售(營業細項:批發、零售)/有限公司型態,跟是否能夠合法營業登記?先提前謝謝律師回答!
請問資遣的費用是用前六個月平均薪資去計算,我做了1年10個月,但今年有領年終獎金可是轉帳備註寫的是“薪轉”並非“年終獎金“,那這筆金額是否可以列入平均薪資?
顧客在購物平台上購買耳飾商品,已超過七日鑑賞期後,因表示私人因素未注意而多購買一副,要求退款,因超過鑒賞期賣家不同意退款,是否有法律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