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想請問把車借給朋友發生事故了,口頭跟通聯訊息上有說要賠償我但已過了4個月了遲遲都沒有賠償,現在想告他,請問有辦法嗎?
1.他名下沒有汽機車跟房子
2.他目前也沒有工作(薪轉)
A:
您好:
一、依您所述,朋友的行為造成您財產(車)的損壞,可能構成侵權行為,可以損壞照片以及相關通聯訊息作為證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聲請調解。
二、至於所述沒有汽機車、房子、工作部分,此涉及日後強制執行,是對方不願意依和解或判決時才需要進行強制執行,且如現在強制執行無結果,可換發債權憑證,日後可持續向國稅局等方式查調朋友的財產,有發現新財產時即可聲請強制執行。
朱崇佑律師事務所
朱崇佑律師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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