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
首先要確認您的老闆幫您開的公司為何?有無統編?組織型態是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或其他?
該公司的股權比例又為何?您是否有持股?釐清這些問題後,才能進一步回答。
簡單講,公司的負責人是股東選出的,若股東依照公司法、章程的規定進行改選,那麼沒有不法。反之,若您是股東,卻沒有被通知改選而無從行使股東權,在組織型態屬於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形下,可能有股東會決議瑕疵的問題。
至於投資金,要看投資的對價是什麼,您有無拿到股份?
如有進一步法律服務之需求,歡迎與本所聯絡。
林冠亨律師
Francis Lin
群展國際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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