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方公司為甲方,乙方為合作方,雙方8/15簽訂完款了合作意向18.8萬由甲放給付,乙方須在兩年期間協助甲方完成行銷、影片拍攝等工作,合約附件提到乙方需要在完款時間後三個月內11/15完成影片拍攝,協助我方(甲方)公司電商營運,期間3個月內未善盡告知義務,也沒有給予詳細書面資訊與企畫內容。並於3個月的前三天11/12才告知位延後,並告知11/20左右進去並會及時告知後續訊息,但余12/20未回覆12/21我方主動聯繫,告知又因為等因素未能開拍,會延至12/2號。我方已於11/21明確告知乙方,一而再再而三的承諾都未履行並且都未主動回覆告知,事後我訪主動聯繫並要求提供資訊都遲遲不給予正面回覆。
現在我們要求和約書的條款中項目,未能於其間完成視同違約並終止合約。但由於先前合約未確實詳閱注意到內容中並未提到違約與姊約終止後,乙方須賠償貨是償款的部分。現在該如何做?因為內容由乙方提供簽訂,乙方承認他們自己違約在先,但乙方主張已經進行中,費用皆須由我方甲方負擔,但過程中我方已告訴違約在先不得再執行。故現在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處理,以下是合約內容。
拍攝 1 至 3 分鐘創意形象影片,內容說明品牌故事、產品優勢及品質控管、並且說服 、 教育消費者,轉而購入。 此影片適合放在官網、 FB 粉專、 IG 粉專。 簽約完款起三個月內完成
乙方保證:
1. 乙方保證於網路媒體、線上通路及廣告價格訊息均屬確實無誤,若有任何廣告誇大、不實或蓄意欺騙之情形,如有觸法或造成消費者損失之客訴,乙方須自行與消費者協調處理。
2. 乙方保證會確實履行於業配、新聞媒體、形象影片、平面拍攝之服務,合作期間內如有未完成之情事,視同違約。
違約及合約終止:
任一方違反本約之約定,如無法更正,或經他方限期更正後仍不更正者,他方得終止本約。
A: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案件,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給您參考
1、建議貴公司可以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即可避免將來再發生類似事件,也可以協助貴公司把關所簽訂的合約。
2、依照您的敘述,貴公司可以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主張對方應負擔不完全給付之違約責任,解除契約並要求退還已付費用或賠償損害
3、合約中即使沒有訂定違約條款,也可以主張適用民法的債務不履行規定
4、建議可以提供完整的合約,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後續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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