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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訂單取消誤寄商品與客人協調

訂單取消誤寄商品與客人協調


鄭OO 發問於 2024-11-09 | 臺北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您好,先感謝回答相關問題

我們是網路銷售商家,先前於網路平台販售商品,但因為時間差客人取消訂單後商品一樣寄出。
雖然客戶有通知但因為網路上訊息量大,導致訊息遺漏沒看到。

後續發現該商品誤寄後與客人協調寄回,客人要求提供運費匯款寄回,但是只說收到匯款的一個月內安排寄送,不提供我們店家準確的寄送時間,由於該網路平台沒有提供與客人間退款/匯款功能,沒有第三方確認,只能透過雙方私下匯款,請問這部分是該配合客戶做處理,還是有甚麼處理方式可以保障雙方權益?或是在匯款後客人無寄回商品是否有構成侵占的狀況?

平台資訊:蝦皮購物
訂單資訊(訂單號碼):240829HQYNE7U2

因為剛剛發送幾次有跳錯誤所以重新整理再發一次,如有重複寄送先說聲抱歉

消費糾紛 電子商務法規 消費者保護法

瀏覽人數:42

A:  您好:
所詢問題涉及民法不當得利及刑事侵占罪

民法第179條規定:「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

民法第182條規定:「不當得利之受領人,不知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其所受之利益已不存在者,免負返還或償還價額之責任。
受領人於受領時,知無法律上之原因或其後知之者,應將受領時所得之利益,或知無法律上之原因時所現存之利益,附加利息,一併償還;如有損害,並應賠償。」

刑法第335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因客戶取消訂單卻有受領商品之部分,有民法不當得利之問題,台端自可向客戶請求返還商品。倘若客戶於明知該商品寄件有誤之情況下,卻長時間拒不寄回商品,可能涉及刑事侵占罪。

有關客戶要求要先匯款運費之部分,貨運公司或者相關送件平台有取件到付(由收件人付款)或者其他相關之退貨服務,台端可評估後選擇不同方式或者依客戶之要求處理。
建議可再跟客戶多溝通,或以限時催告之方式,請求客戶盡快寄回商品。

如有相關疑問,歡迎與本事務所聯繫,謝謝。

永衡法律事務所 吳佳潓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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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絡電話:02-2751-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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