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
依照和欣客運網站所公布之旅客契約一.購買車票其中第4點規定:旅客持對號車票於該車次發車後不及乘車者,該車票即已逾期作廢。但得持該車票辦理更換購買當日未訂位優惠車票,惟限於相同路線及車輛等級。
當您在和欣客運網頁上購票時,即代表您和和欣客運間成立上開旅客契約及相關退票規定,須依契約內容履行.故您未準時搭上車,該車票即已作廢。
且此次未搭上車,並非和欣客運之過失所致,非可歸責於和欣客運,因此從本案看起來,和欣是可以不退費給您的。
誠之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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