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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常日班更改為輪班

常日班更改為輪班


賴OO 發問於 2024-06-29 | 臺中 | 水電燃氣業

Q: 進公司時與公司簽的勞僱契約中有提到須配合調動指定地點及指定工作。本人從事常日班已10年,假設雇主突然要求更改為輪班人員,是可以不經過勞工同意強制執行嗎?

勞資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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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0-1條規定,雇主調動勞工工作應符合下列五原則:
一、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
二、對勞工之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
三、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
四、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五、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

如果調動工作內容不符合上述五原則時,勞工可以向雇主主張拒絕調職。
以上供您參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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