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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吵架面臨離婚問題


小O 發問於 2007-03-26 | | 商業流通業

Q: 律師您好~


事由如下:
我先自我介紹
我今年23歳,我老婆也跟我同年
我們從高一就開始交往一直到畢業後雙方父母同意我們結婚
我們在結婚3年中生了2個小孩!
我的工作是送貨員,而我老婆是在家照顧小孩
但是最近我們夫妻吵架
原因是我認為他都一直在玩電腦玩的不眠不休
雖然他有照顧小孩,但是大部分都是在電腦前面顧
而且家中有小孩家裡很容易亂他又都不整理,讓我很生氣
後來我叫他回去娘家等雙方冷靜之後再來談,他卻不肯


PS:我們是在電話中吵的!
後來他不但沒回去娘家還離家出走
更扯的是我請里長調錄影帶出來看他出門的時間是早上7點30分
那時候我才剛上班半小時
因為我是送貨的又是算趟,那天我只跑一趟10點就回家了
回家卻發現1個剛出生半年另一個只有1歲半的小孩子在家中睡覺
卻沒看到我老婆,打電話也不通,隔天我忍不住去警察局報案
後來他主動的回家
在我的詢問下他說去了一個男生網友家睡覺但是並沒有亂來
去警察局錄口供卻跟警察講說他去旅館住
因為這是她們家人跟我說的(當時錄口供我人不在警局)


後來我老婆的媽媽一直護著他,甚至還幫他跟我媽頂嘴
那天我很生氣可是我忍了下來
隔天我老婆又上網找那位男網友聊天
我氣不過便打電話給我老婆的媽媽
他嫌我煩、嫌我盧還叫我離婚
說完後過沒幾個小時就把自己的女兒帶回家,還要把我逼到絕路!


吵架內容很多在此簡略
總之之後小孩子一樣的丟給我這個男人養
但是我一個人我沒有辦法又顧小孩又賺錢
加上我的家人都在南部而我在北部
我想知道這樣子我在離婚的時候可以要求小孩子的監護權以及扶養費和我的生活費嗎?
我目前只有一張他離家出走的證明
但他媽媽把他帶回娘家這樣讓我無法繼續工作也無法養小孩
只能回家投靠自己的家人


請問:
1、我需要再去收集什麼樣的證據才能打完全的勝仗呢?
2、像這樣子的情形我能夠去警察局報案嗎?能的話要跟警察講說我要報什麼案呢?


PS:他離家出走2天多,他媽媽帶走他到我發文已經不在家中1天


以上問題如蒙回覆不勝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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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如果她始終不善盡母親的責任而造成婚姻失和,當然可以訴請裁判離婚,惟相關證據應如何取得及是否有足夠的證據,建議你當面與律師面談,由律師幫您整理有利的事實並提出證據,這樣會比較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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