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事由如下:
我先生的父親12月26日過世
一個禮拜之內所有姊弟就辦了拋棄繼承
並將所有財產留給母親
我先生當時有負債將近二百萬
在三個姊姊及母親的壓力下不得不拋棄繼承
但是他們當時有口頭應允
先生的父親留下的現金願意大家平分
我的小孩也可以分一點
2月底,我的父親過世了
我媽媽拿了父親的遺產幫我先生還了債務
先生家的人知道這件事後,就把我公公留下的現金又全給了我婆婆
問題是,我自己本身也還府負債將近一百萬
加上還要養一個小孩
而先生剛從部隊退下來還沒找到工作
當時他們應允該給的錢一毛都沒給
請問我們要如何養小孩呢?
請問我們現在還能反悔當初的拋棄繼承嗎?
以上問題謝謝您的回覆
A:
您好,
一經拋棄,就生拋棄的效果了,現在你們反悔,也無法改變已經拋棄的事實了。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