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日前請台中大X家居代購一個義大利品牌的木製桌子,商品送達時隨即發現有大面積的發霉並未簽收,且請貨運業者原貨送回。
因為黴菌會危害身體,所以隨後並未同意傢俱業者所提之清潔黴菌後再交貨,因此請求解除合約並退返價金。但業者主張這是客製化進口傢俱全新品所以不予理會退返價金的請求,同時用歐洲經銷商或原廠的說詞塘塞。
所以我有問題如下:
(1)此商品是在原廠網頁的常規販賣商品,並未客制特殊樣式尺寸,是否也是如業者所稱為客製化商品?
(2)此買賣糾紛是否符合消保法退返價金的條例?後續該採取什麼法律動作嗎?謝謝。
A: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請您先行參照消保法第19條第1、2項:「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指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解除權之適用:一、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二、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三、報紙、期刊或雜誌。四、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五、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六、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七、國際航空客運服務。」規定。
消費者於通訊交易有7日買賣猶豫期間。預購商品是否適用該猶豫期,需視所預購商品的性質是否屬於客製化商品,即商品是否據消費者指示訂製成為個人化商品,如果屬於客製化商品,將不適用消保法規定買賣猶豫期間規定;反之,則否。
消費糾紛您可向當地消保官進行申訴或是申請調解,亦可委由律師協助寄發存證信函或律師函,請求其限期返還退款,如其仍置之不理,經由律師協助對其為民事訴訟的求償行為,以追求您最大利益。
以上建議謹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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