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教律師,我是一名自營預約制工作室的業主,想請問如果販售動漫中出現過,非尋常造型的食物(例如烘焙王裡面的造型麵包、中華一番裡面出現過的料理)是否有侵權之疑慮?
A:
您好;
麵包跟料理本身不是著作,並非於著作權法所規範之範疇中,所以就算您復刻還原了動漫中的食物並將之販售,也不會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只是,若您於產品上標示烘焙王的麵包或是中華一番的料理(用於商品包裝或商品之廣告文宣),因為您使用了「烘焙王」、「中華一番」、「小當家」一詞,因為這些較知名而有經他人註冊為商標,若您又用於自己的產品上,可能會構成侵害他人商標權之虞,不過如果只是使用動漫中的產品名稱,比方說「Japan四十四號」、「迷魔幻麻婆豆腐」等,於通常情形下,都不會特別為這些菜名去做註冊,因此,即使使用多半也不會有侵害商標權的問題,當然,為了小心起見,使用前還是先在商標檢索系統檢索看看有無他人將這些料理名稱註冊為商標,是更為妥適的做法。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