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公司規定8-17上班時間,但8點前的時間,卻規定需停好車,再走進來打卡,由於公司內沒有停車處所,因上班時間附近車位有限,導致員工會先打卡,再停車走進來8:00辦公(有公告),但公司確已「未停好車再打卡」為由懲處而影響考績,想請問員工上班前的時間需受公司規範嗎?
A:
您好,
公司原則上無法規範員工上班前的行為,您遇到的情況比較像是公司因為擔心打卡後未實際上班的情況,所以有公告員工需停好車再走進來,建議可以跟公司請求提供停車位方便員工上班,且也可以向公司表明確實有八點前開始上班,了解究竟公司糾結的原因並嘗試解決,但若溝通無效,建議先停好車再到公司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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