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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家不滿內容物


沈OO 發問於 2024-04-11 | 嘉義 | 其他

Q: 買家看完賣家寫的條約後同意並且下單,但收到貨後反悔,要求退貨,但買家已同意條約並且下單購買,賣家可以不接受退貨嗎?
但是當初買賣交易貼文已刪除
但下單證明還在
此為社團交易

消費糾紛 電子商務法規 電子商務 公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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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請您先行參照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前項但書合理例外情事,由行政院定之。企業經營者於消費者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未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提供消費者解除契約相關資訊者,第一項七日期間自提供之次日起算。但自第一項七日期間起算,已逾四個月者,解除權消滅。消費者於第一項及第三項所定期間內,已交運商品或發出書面者,契約視為解除。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違反本條規定所為之約定,其約定無效。」規定。
如果於購買商品猶豫期間對於賣家所提供商品認為有解除契約之必要,買家可不附任何理由向賣家解除契約。

以上建議謹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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