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是廣告(輸出中心)的公司,客戶是日本大型家具連鎖店,每年都有簽定廣告物發包合作合約,合約上有紀錄每週會發注廣告物給我公司製作,但今年突然就都沒發注給我公司製作,但是每週都有發給別家廠商製作,不知這個情況能否訴求對方違約
A:
您好,因為沒有看到契約詳細內容,故謹就一般情形概為提出意見如下:
根據您的說明,似乎是「每年」與日本大型家具連鎖店簽定「廣告物發包合作合約」,因此推測您每年締結之契約期限為一年。倘若契約中並無自動續約條款或自動更新條款,則當契約期限到期時,日本大型家具連鎖店即無繼續發包給您之義務,當然就沒有違約責任問題。
反之,若契約中有自動續約條款或自動更新條款時,在契約持續有效的情況下,日本大型家具連鎖店即應依約每週會發注廣告物予貴公司,否則即有違約問題。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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