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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家利用蝦皮退貨機制換掉正版


邵OO 發問於 2024-01-25 | 臺北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我是網路賣家,這個個案是扭蛋,我收到買家退貨商品並非我販售的正版商品(買家用盜版換掉我的正版商品)
且我已提供視頻比對、正版授權書(從日本到我的第三方授權都有)等等證明
而且他退貨理由寫「精準度不如他在別處購買的商品」,不就已經說明他買了同款商品,又在我這邊買正版,消費行為異常?
這應該算詐欺了?
已經糾纏多日,提供各種蝦皮要求的證據
現在蝦皮又要我提供不可能提供的進口證明,說要該商品的報關資料、詳細商品品項
扭蛋商品是整個品牌授權,沒有任何一家扭蛋商是一款一款在授權的,而且進口資料也只寫扭蛋,報關資料也不可能有平台要求的「詳細商品內容」
這算鑽法律漏洞嗎?

如果蝦皮拒絕受理爭議,並提出這些根本無法提供的資料,我可以另持視頻跟對方退回之山寨品及我的販售存貨,提告買家以假換真嗎?

消費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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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須先說明者,係法律上面賣家與平台、買家與平台、買家與賣家間,分別成立不同的法律關係,不能混為一談。

您所述的問題中,與平台間的溝通係基於賣家與平台間的契約關係,因雙方可能各自基於提供平台、使用平台會負擔一些責任,因此在責任釐清上,往往為了避免己方需要賠償等原因,而盡可能嘗試將責任轉嫁給對方,此為一般來說履約爭議的常態。惟因不清楚您與平台間的契約關係具體內容,尚難以評價是否屬於「遵法律漏洞」。

惟倘若能夠舉證係買方利用收到正版貨品後以盜版品取代,再利用退貨機制退還給賣家,此舉應可能構成刑事詐欺罪及民事債務不履行責任,倘有能與買家直接聯絡的途徑,自行協商處理並無不可;若無能直接協商之管道,民事部分可循調解或訴訟途徑處理,刑事部分則可逕行提告。至於若無買家的具體資訊(如姓名、地址等),則須於提出訴訟過程中說明交易過程,並提供係基於平台交易的相關資料,請司法/警察等機關逕向平台調取買家資訊,以利後續機關通知買家到案說明、答辯,或較有機會解決您的問題。但重點仍在於要能證明買家確有「以假換真」之相關佐證。

以上簡單意見供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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