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你好~
事由如下:
因為我幫我老公的哥哥辦一支門號給他用
結果他把門號給別人用
而那個人在國外定仿冒包包留的是我辦的那之電話
結果被抓到,警局就發一張單子要我去偵訊
請問:
1、我會有事嗎?因為電話從頭到尾都不是我用的,這樣我會被起訴嗎?
2、好像被查到3個包包會很嚴重嗎?還是找到那個人我就沒事了?
以上問題謝謝您的回覆
A:
1.您無法預見老公的哥哥又將電話門號轉借給第三人,欠缺幫助詐欺的故意。
2.民事方面購買包包之人要證明您有過失或幫助故意,您才會負連帶賠償責任。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