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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罵人髒話還有大庭廣眾摔店家物品

罵人髒話還有大庭廣眾摔店家物品


YO 發問於 2024-01-10 | 高雄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客人在店內大聲咆哮我罵我林涼老雞掰, 還摔店內椅子,這樣能告他什麼呢?如果只有監視器畫面沒有聲音檔的話有辦法嗎? 但周遭都是人群所以蠻多人看見聽見的

消費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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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刑法第 309 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客人在店內大聲咆哮我罵我林涼老雞掰可能構成公然侮辱
2.第 354 條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客人摔店內椅子可能構成毀棄、損壞
3.損壞有影像即可,公然侮辱需有聲音或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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