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個人是賣方
目前處於被對方報警提告詐騙嫌疑
實際情況是對方既是買家也是賣家
付款物品拖了十個月不取件
網路上資料意外發現對方以賣方身份跟多位買方進行交易收款未履行出貨承諾
由於單件個案的金額都不大
想請教律師
請問對方同時與多位產生不同買賣糾紛
是否可以組成自救隊聯合告發對方
由於不同立場,不同買賣糾紛
經由受害者之間溝通之後發現對方是刻意不負責任造成小額買賣糾紛
例如我,對方造成民法184條
但他卻先行惡意報警說我是詐騙
另一位、他收款之後刪除帳號不與買方聯絡,疑似詐騙行為
(以上均分次同一人牽扯不同人)
請問我們有聯合提告的可能性嗎?
謝謝
A: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案件,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給您參考
1、本律師有擔任過網路賣家的法律顧問,經常處理類似的買賣糾紛,經驗豐富
2、案件上都是各自提告,一起提告沒有效率,也沒有幫助。只會延後您要求賠償的時間。
3、再加上您現在是詐欺犯嫌疑人,重點應該放在擺脫嫌疑,爭取不被起訴判刑。
4、您可以委託律師提出誣告罪告訴,並要求誣告的民事賠償,本律師有勝訴的經驗
5、如果需要協助捍衛自身權益,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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