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事由如下:
我的酒店在去年11月份歇業
本於年前2月18日頂讓給下位業主
在2月15日夜間,我門口的招牌被拆導致下任業主不願接手
請問:
1、期間所花費的損失可以與房東申請理賠嗎?
2、若提出告訴的話可以從哪方面下手?
3、歇業這兩個月房租我都有按時交付,而招牌問題在去年11月份歇業之時大樓管委曾與我協調說要拆招牌,那時我請房東去處理,畢竟裝設之時皆有請示過房東,且房東也口頭上承諾招牌沒有問題,這樣的話可以告他詐欺嗎?
以上問題謝謝您的回覆
A:
您好,
1、你沒說明招牌被誰拆?為何拆?跟房東有何關係?有什麼損失?
2、若認為他人有犯罪,可向當地警局提出告訴。
3、這個目前來看,跟詐欺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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