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想請教欲借款給A男,A男名下無財產,有獨資一間餐飲店,
本票的發票人應為A男還是名下的餐飲店較妥當?
亦或可以A男或名下的餐飲店在本票上為連帶保證人?
日後申請強制執行金額上限為餐飲資本額為限嗎?
如借款金額大於資本額該怎麼辦?
A: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案件,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給您參考
1、獨資的企業等同於對方個人,發票人寫對方即可
2、不需考慮資本額的問題,但您可以要求對方提供擔保,避免到時候拿不回借款
3、建議可交由律師撰寫借據,保障您的權利。
4、如果有其他問題,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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