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公司有舉辦一個運動比賽,跟運動app廠商合作。透過廠商得到員工非上班時間的作息(運動紀錄)。請問這是否有違法個資?
A:
依個資法第2條定義的個人資料包括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運動App所載入使用者運動紀錄,有可能被認定為個資。因此如業者有蒐集、處理或利用屬於個資範圍的運動紀錄,應依個資法規定辦理。
建議您可以依照個資法相關規定,請參與運動比賽員工簽署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
以上,針對您所詢問的問題進行回答,如有疑問可直接來電或LINE洽詢,本所全省均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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