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案件,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給您參考
1、負責人可以取消只是不願意做而已,必須由店家將已收款項退還資融公司,您就可以不用再繳分期付款
2、現階段可以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店家主張終止契約,並要求取消貸款,針對已使用的產品進行結清
3、同時,可以向行政院消保會提出申訴。
4、如果擔心被店家再次話術不知道怎麼做,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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