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我跟房東租房簽約有公證,簽約前口頭告知包租代管業務有自備電視,不會使用房東提供的,期滿房東要收取電視因老化問題造成的損壞維修費,否則不退押金,有去消保會申訴但房東置之不理,
1.因合約已結束,是否還可以拿公證約去法院提訴訟?(房東不償還押金)
2.是否有可以讓房東一定要出面協調的管道,謝謝
A:
您好:
一、租賃簽約有公證,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進行強制執行。
也就是屆時如承租人、連帶保證人不給付租金、違約金;或承租人租期屆滿不返還房屋,或出租人不返還保證金、押租金,不須訴訟即可請求法院強制執行。雙方權利獲得保障,也可避免糾紛。
二、如果希望房東一定要出面協調,建議可以向法院聲請調解,會寄發調解通知給房東。
以上建議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預約諮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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