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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登記或營業登記


林OO 發問於 2023-09-04 | 臺中 | 運輸、倉儲及通信業

Q: 請問在家自己製作甜點,網路上販賣,需要商業登記或是營業登記嗎?還是只要登記食品非登不可以及投保就好了?另外租屋處能夠成立為工作室嗎

食安法規

瀏覽人數:364

A: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以下簡略回覆:

1 依據營業稅法、「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相關規定,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貨物每月8萬元,勞務每月4萬元),則暫時無須辦理使用統一發票。但依據營業稅法28條規定:「營業人之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應於開始營業前,分別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稅籍登記。」若要營業,仍須辦理營業登記。

2 關於投保事項,若是製作甜點可能涉及用火,建議投保商業火險。

3 於租屋處成立工作室並無問題。

以上規定煩請 貴公司留意。

以上建議謹供參考,如有後續問題,歡迎來電諮詢,謝謝您。


陳韋樵律師事務所
學歷:國立臺北大學法律碩士、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系學士
經歷: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榮譽律師(111至114年)
空軍航空技術學院兼任教師
勞動部工作場所性騷擾調查專業委員
衛生福利部性騷擾調查專業委員
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調查專業委員
台北律師公會法治教育委員會現任委員
台中律師公會司法實務委員會委員
高雄律師公會法律推廣委員會委員
屏東、橋頭、高雄、彰化、台中、士林地院、高雄高等法院、台南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法律扶助基金會屏東、橋頭、高雄、彰化、台中分會扶助律師
臺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橋頭地方法院、高雄地方法院、屏東地方法院法律諮詢服務律師
地址:高雄市前鎮區衙東街59號
電話:07-812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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