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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離職半年被要求賠償車損

離職半年被要求賠償車損


蘇OO 發問於 2023-08-25 | 桃園 | 運輸、倉儲及通信業

Q: 我先生上一份工作是貨運司機,已經離職半年左右,突然接到前公司的電話說他之前送貨的時候,車廂角落去撞到旁邊住家遮雨棚,當初已經回貨車原廠維修,除了車體外觀受傷外,原廠並沒有說車子有其它問題,我們也自行賠付這筆維修金額,包含住家遮雨棚的部分也自行處理好了,而且最後一個月是有兩個司機輪流開一部貨車,半年後通知我們說車體內部下雨天會漏水,是我們的問題,要我們負責,請問我們可以拒絕嗎?

勞資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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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有關詢問的問題,回覆說明如下:

一、本件主要爭議應係先前意外事故距今遙遠,且貨車當時已經送回原廠檢查維修,並無相關損害情形,目前車體內部下雨漏水,是否係該與先前事故有關,抑或係其他原因所致,可能需要由公司舉證說明係由員工所致,如果不是我們原因所致,可以拒絕賠償。

二、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為兩年,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人應於知悉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另若,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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